关于作废孙巧芳位于小沟坡街22号6幢1单元4层10号《不动产权证书/登记证明》的公告
时间: 2026-09-29 来源: 不动产登记中心 字号:[ 大 中小 ]
因我机构无法回收下列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权登记证明,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公告作废。
序号 | 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权登记证明号 | 权利人 | 不动产权利类型 | 不动产权单元号 | 不动产坐落 | 备注 |
1 | S201505427 | 孙巧芳 | 建设用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 | 140107011006GB00049F00010014 | 小沟坡街22号6幢1单元4层10号 | 新绛县人民法院(2025)晋0825执恢268号 |
公告单位:太原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2026年9月29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