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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作废冯慧军位于小吴路21号7幢1单元2层0201号《不动产权证书/登记证明》的公告

时间: 2026-08-07        来源: 不动产登记中心       字号:[ ]

因我机构无法回收下列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权登记证明,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公告作废。

序号

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权登记证明号

权利人

不动产权利类型

不动产权单元号

不动产坐落

备注

1

晋(2021)太原市不动产权第0061859号

冯慧军

建设用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

140105005005GB00114F00050022

小吴路21号7幢1单元2层0201号

太原市小店区人民法院(2026)晋0105执11185号

公告单位:太原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2026年8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