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政务公开 > 不动产登记 > 作废公告

关于作废常红亮、杜利军、王丽洁、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太原分行位于星河街1号1幢2单元11层1101号《不动产权证书/登记证明》的公告

时间: 2026-04-23        来源: 不动产登记中心       字号:[ ]

因我机构无法回收下列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权登记证明,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公告作废。

序号

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权登记证明号

权利人

不动产权利类型

不动产权单元号

不动产坐落

备注

1

晋(2017)太原市不动产权第0018082号

常红亮、杜利军

建设用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

140105005007GB00034F00020127

星河街1号1幢2单元11层1101号

太原市迎泽区人民法院(2025)晋0106执恢340号

2

晋(2020)太原市不动产证明第0031921号

王丽洁

不动产抵押权

140105005007GB00034F00020127

星河街1号1幢2单元11层1101号

太原市迎泽区人民法院(2025)晋0106执恢340号

3

晋(2018)太原市不动产证明第0040095号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太原分行

不动产抵押权

140105005007GB00034F00020127

星河街1号1幢2单元11层1101号

太原市迎泽区人民法院(2025)晋0106执恢340号

公告单位:太原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2026年4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