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作废李杰华、马丹位于千峰南路140号1幢3单元23层2301号、千峰南路140号1幢3单元21层2101号《不动产权证书/登记证明》的公告
时间: 2026-04-22 来源: 不动产登记中心 字号:[ 大 中小 ]
因我机构无法回收下列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权登记证明,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公告作废。
序号 | 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权登记证明号 | 权利人 | 不动产权利类型 | 不动产权单元号 | 不动产坐落 | 备注 |
1 | 晋房权证并字第1000073302号 | 李杰华 | 建设用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 | 140109012002GB00014F00030091 | 千峰南路140号1幢3单元23层2301号 | 太原市万柏林区人民法院(2026)晋0109执恢5号之一 |
2 | 晋(2017)太原市不动产权第0054715号 | 马丹 | 建设用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 | 140109012002GB00014F00030045 | 千峰南路140号1幢3单元21层2101号 | 太原市万柏林区人民法院(2026)晋0109执恢5号之一 |
公告单位:太原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2026年 4 月 22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