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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作废李杰华、马丹位于千峰南路140号1幢3单元23层2301号、千峰南路140号1幢3单元21层2101号《不动产权证书/登记证明》的公告

时间: 2026-04-22        来源: 不动产登记中心       字号:[ ]

因我机构无法回收下列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权登记证明,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公告作废。

序号

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权登记证明号

权利人

不动产权利类型

不动产权单元号

不动产坐落

备注

1

晋房权证并字第1000073302号

李杰华

建设用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

140109012002GB00014F00030091

千峰南路140号1幢3单元23层2301号

太原市万柏林区人民法院(2026)晋0109执恢5号之一

2

晋(2017)太原市不动产权第0054715号

马丹

建设用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

140109012002GB00014F00030045

千峰南路140号1幢3单元21层2101号

太原市万柏林区人民法院(2026)晋0109执恢5号之一

公告单位:太原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2026年 4 月  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