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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作废刘吉生、刘彩云、刘彩霞、刘俊生、刘文生、蔚湘平、刘晔、刘波、刘风《不动产权证书》的公告

时间: 2025-11-03        来源: 不动产登记中心       字号:[ ]

因我机构无法回收下列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权登记证明,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公告作废。

序号

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权登记证明号

权利人

不动产权类型

不动产权单元号

不动产坐落

备注

1

晋(2024)太原市不动产权第0170866号

刘吉生、刘彩云、刘彩霞、刘俊生、刘文生、蔚湘平、刘晔、刘波、刘风

不动产权证书


新建路23号14幢1单元2层5号


公告单位:太原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20251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