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作废曹越、山西省小额再贷款股份有限公司位于小东门13号130幢1单元2层4号《不动产权证书/登记证明》的公告
时间: 2025-09-01 来源: 不动产登记中心 字号:[ 大 中小 ]
因我机构无法回收下列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权登记证明,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公告作废。
序号 | 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权登记证明号 | 权利人 | 不动产权利类型 | 不动产权单元号 | 不动产坐落 | 备注 |
1 | 晋(2018)太原市不动产权第0026781号 | 曹越 | 建设用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 | 140107009001GB00036F00010005 | 小东门13号130幢1单元2层4号 | 太原市杏花岭区人民法院(2025)晋0107执恢748号 |
2 | 晋(2019)太原市不动产证明第0051414号 | 山西省小额再贷款股份有限公司 | 不动产抵押权 | 140107009001GB00036F00010005 | 小东门13号130幢1单元2层4号 | 太原市杏花岭区人民法院(2025)晋0107执恢748号 |
公告单位:太原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2025年9月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