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原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公告(并自然资公出告字[2026]15号)
时间: 2026-02-05 来源: 储备交易事务中心 字号:[ 大 中小 ]
经太原市人民政府批准,太原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决定以拍卖方式出让1幅地块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拍卖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
宗地编号: | SP-2606 | 宗地面积: | 45202.64平方米 | 宗地坐落: | 杏花岭区,双良路以东、丈子头路以南 |
出让年限: | 物流仓储50年 批发市场40年 | 容积率: | 2.0 | 建筑密度(%): | ≥30 |
绿地率(%): | ≤20 | 土地用途: | 物流仓储 批发市场 | 保证金: | 5120万元 |
起始价: | 5120万元 | 拍卖时间: | 2026年02月26日09时30分 | ||
备注: | 宗地按现状公开出让。面积:45202.64平方米(67.8亩),其中物流仓储用地分摊面积31641.85平方米(47.46亩),批发市场用地分摊面积13560.79平方米(20.34亩);出让用途:物流仓储用地兼容批发市场用地(兼容比例30%);出让年限:物流仓储用地50年、批发市场用地40年;该地块为杏花岭区丈子头平急两用储备地块。 | ||||
二、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申请人可以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但法律法规对申请人另有限制的除外。
其他要求:
1、属房地产开发用地的,申请人应具有相应的房地产开发资质。
2、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同一企业及控股公司不得参加同一宗地的竞买。
3、个人不能参与竞买住宅用地(包括兼容住宅用地的其他地块),也不能以竞买后成立公司进行开发建设为由参与竞买。
4、存在闲置土地,拖欠土地价款,违反合同约定等违法行为的各类经营主体,不得参与土地竞买。
三、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本次拍卖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拍卖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文件》。申请人可于2026年02月06日至2026年02月24日到太原市自然资源储备交易事务中心(太原市金刚堰路2号太原国土大楼一层)获取拍卖出让文件。
五、申请人可于2026年02月06日至2026年02月24日到太原市自然资源储备交易事务中心向我局提交书面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26年02月24日18时00分。经审核,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2026年02月25日18时00分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六、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活动在太原国土大楼三层(太原市金刚堰路2号) 进行。拍卖时间为:2026年02月26日上午9时30分
七、 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一)申请报名时间为工作日。
(二)本次出让不接受邮寄、电子邮件、电话或口头竞买申请。
(三)若有变更另行告知。
八、联系电话:0351-3586600
太原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2026年02月0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