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原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第三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任务3号)整改任务验收公示
时间:2026-07-02 浏览次数: 来源: 国土空间生态修复科 字号:[ 大 中 小 ]
第三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第3项整改任务太原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负责的整改事项已完成整改,并通过核查验收。按照《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工作办法》验收销号有关要求,现将整改情况公示如下:
一、整改任务
非法捕猎贩卖野生鸟类行为仍然存在。督察发现,太原市迎泽区鸟市存在违法售卖野生鸟类行为。
二、整改措施
(一)市公安局针对迎泽区发现的违法售卖野生鸟类行为,立即进行立案调查,严肃查处违法行为。
(二)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市市场监管局、市公安局等部门联合制定太原市保护鸟类和打击非法捕猎贩卖鸟类行动联合工作方案,组织开展专项行动,对全市范围内野生动物非法交易等行为进行排查,加大贩卖野生鸟类的违法犯罪活动打击力度,降低相关案件发案率。
(三)建章立制,用制度促进常态化有效监管。加大宣传力度,畅通投诉举报途径,鼓励公众参与监督。
三、整改完成情况
(一)进行立案调查,查处违法行为
公安部门与自然资源、市场监管部门联合对迎泽区云路街鸟市违法售卖野生鸟类行为进行了核查,对2人进行立案调查,严肃查处了违法行为。
(二)制定工作方案,开展专项行动
1.为坚决打击非法捕猎贩卖鸟类行为,太原市19个部门联合印发了《太原市保护鸟类和打击非法捕猎贩卖鸟类专项行动联合工作方案》,方案聚焦非法捕猎、网上网下交易、运输等关键环节,开展全链条监管,重点打击张网捕鸟等乱捕滥猎行为,坚决摧毁非法犯罪团伙。
2.对农(集)贸市场、花鸟鱼虫市场、餐饮服务单位、网络交易平台等四类易发生野生动物非法交易场所,采取集中整治与日常监管相结合的方式,严厉打击野生动物非法交易行为,共出动执法车辆126台次,执法人员1162人次,检查各类场所492家次,农(集)贸市场170家次,花鸟鱼市24家次,餐饮服务单位215家次,各类经营户83家,其中鸟类经营户68家,网络监控各类交易平台86771家次,未发现野生动物及制品非法交易行为及违法广告。
(三)建立长效机制,强化宣传教育
1.制定《太原市打击非法捕猎贩卖野生鸟类行为联合执法检查制度》、《太原市打击非法捕猎贩卖野生鸟类行为列席会议制度》《太原市打击非法捕猎贩卖野生鸟类行为执法规范》等3项联合执法制度,建立了常态化有效监管机制。
2.开展野生动物保护宣传月和“世界野生动植物日”等宣传活动,向过往游客普及野生动物保护常识及相关法律法规,发放《文明观鸟须知》,倡议大家拒绝饲养、食用野生动物及其制品,不打扰野生鸟类栖息等内容。同时,公布野生动物救助举报电话,鼓励公众参与监督,形成社会共治合力。
如果对该任务整改公示情况有异议,请在公示期间(2026年7月2日至2026年7月11日,共10天)向太原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反馈。
联系电话:0351-3586601
电子邮箱:tygzstxf@163.com
2026年7月2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