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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原市林业和草原工程技术中心关于公开遴选法律顾问的公告

时间:2025-11-28       浏览次数:        来源: 太原市林业和草原工程技术中心       字号:[ ]

为持续规范太原市林业和草原工程技术中心依法行政工作,发挥法律顾问的积极作用,提升法治化水平,根据《太原市党政机关法律顾问监督管理办法》(并法委字〔2024〕1号)的相关规定,结合工作需要,我单位决定面向社会公开遴选一家律师事务所担任法律顾问。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遴选条件

1.律师事务所具有综合提供各类法律服务的能力,在行政法、民商法等领域服务能力强,在业界具有良好声誉;

2.律师事务所近3年内未受过司法行政机关行政处罚或者律师协会行业处分;

3.律师事务所选派1人以上、符合以下条件的律师组成法律服务团队:

(1)政治素质过硬,拥护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模范遵守宪法和法律,恪守职业道德和行业规范;

(2)为人公道正派,具有社会责任感,具备履行法律顾问职责的身体条件、时间和精力;

(3)了解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工作流程和林业相关工作特点,熟悉相关行政、林业法律法规,具有5年以上执业经验和较强的专业能力;

(4)未受过刑事处罚、党纪政务处分、司法行政机关行政处罚、律师协会行业处分;

(5)未有不适宜担任法律顾问的其他情形。

二、法律顾问服务内容

1.参与太原市林业和草原工程技术中心重大决策、重大行政行为合法性审核,提出法律意见;

2.参与林业相关规范性文件的研究、起草、审核、论证;

3.协助起草、修改重要的法律文书或者以太原市林业和草原工程技术中心为一方当事人的合同(协议);

4.协助处置涉法涉诉案件、信访案件、重大矛盾纠纷和重大突发事件;

5.参与处理行政复议、诉讼、仲裁、调解、申诉等法律事务;

6.参与普法宣传和法治培训等;

7.太原市林业和草原工程技术中心委托、交办的其他法律事务。

三、服务报酬

结合实际工作情况列支。

四、遴选程序

1.报名。律师事务所按照本公告规定向太原市林业和草原工程技术中心提交报名材料,并对所提交报名材料的准确性、真实性和合法性负责。

2.审查。报名期限截止后,太原市林业和草原工程技术中心对报名者是否符合遴选条件进行资格审查,符合条件的进入评审环节。

3.评审。太原市林业和草原工程技术中心组织评审组,综合考虑报名律所的综合实力、以往业绩、工作经验等情况进行评审,初步确定拟聘任名单。

4.公示。将拟聘任名单通过太原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门户网站向社会进行公示。

5.签约。公示期满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由太原市林业和草原工程技术中心与律所签订聘任合同,进一步明确服务内容、期限、报酬及权利义务等内容。

五、报名事宜

1.报名材料

(1)《太原市林业和草原工程技术中心法律顾问报名表》;

(2)律师事务所简介;

(3)律师事务所近3年内未受过司法行政机关行政处罚或者律师协会行业处分的承诺函;

(4)律师服务团队成员未受过刑事处罚、党纪政务处分、司法行政机关行政处罚、律师协会行业处分的个人承诺书;

(5)律师事务所以往业绩材料,如从事政府部门法律顾问的经历和业绩、从事林业领域相关法律服务的经历和业绩、研究或工作成果等。

2.报名时间及方式

(1)报名时间:2025年11月28日至2025年12月5日,具体时间以报名材料寄出邮戳为准。

(2)报名方式:请有意向参加遴选的律师事务所,将上述报名材料按顺序整理好后邮寄至太原市林业和草原工程技术中心(邮寄地址:南内环街南一巷6号,邮编:030012),并将报名材料Word版发送至电子邮箱(tylsshz@163.com)。

附件:太原市林业和草原工程技术中心法律顾问报名表.doc

 

 

太原市林业和草原工程技术中心

2025年11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