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为高瑞瑛办理不动产继承转移登记的公告
时间: 2025-10-30 来源: 不动产登记中心 字号:[ 大 中小 ]
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四条的规定,经初步查验,不动产登记机构拟对下列不动产权利办理不动产继承登记。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七条的规定,现予公告。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不动产登记机构。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不动产登记机构将予以登记。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山西省太原市万柏林区长兴南街南屯路1号市为民服务中心二层A203室
序号 | 权利人 (被继承人) | 不动产权利 类型 | 不动产坐落 | 不动产权证号 | 登记申请人 (继承人) |
1 | 王莲娥 | 国有土地使用权/房屋所有权 | 西矿街36号6幢3单元4层32号 | 房权证并字第00314022号 | 高瑞瑛 |
太原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2025年10月29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