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为朱建兰办理不动产转移登记的公告
时间: 2025-04-11 来源: 不动产登记中心 字号:[ 大 中小 ]
信息索引号 | 分类 | 其他 | 公开日期 | 2025-04-11 | |
发布机构 | 文号 | 公开时限 | 长期公开 |
不动产受让人朱建兰申请继承被继承人胡志一的不动产,经初步审定,我机构拟对下列不动产权利予以登记,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七条及《不动产登记操作规范(试行)》1.8.6条的规定,现予公告。
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机构。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机构将予以登记。
序号 | 权利人 | 证 号 | 不动产权利 类型 | 不动产坐落 | 不动产面积 | 用途 | 备注 |
1 | 胡志一 | 晋(2017)太原市不动产权第0078803号 | 国有土地使用权/房屋所有权 | 柏杨树小区(白桦苑)12幢1单元4层12号 | 61.13 平方米 | 城镇住宅用地/住宅 |
太原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2025年4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