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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为焦文婷办理不动产转移登记的公告

时间: 2025-01-07        来源: 不动产登记中心       字号:[ ]

信息索引号 MB1791983/2025-00076 分类 其他 公开日期 2025-01-07
发布机构 文号 公开时限 长期公开

不动产受让人焦文婷申请继承被继承人焦海生的不动产,经初步审定,我机构拟对下列不动产权利予以登记,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七条及《不动产登记操作规范(试行)》1.8.6条的规定,现予公告。

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机构。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机构将予以登记。

序号

权利人

不动产权利类型

不动产坐落

不动产面积

用途

备注

1

焦海生

房权证并字第00344203

国有土地使用权/房屋所有权

惠民北巷1号2幢2单元1层2号

33.66平方米

城镇住宅用地/住宅


 

 

 太原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2025年01月0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