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为郝志强办理不动产转移登记的公告
时间: 2024-12-31 来源: 不动产登记中心 字号:[ 大 中小 ]
信息索引号 | MB1791983/2024-00198 | 分类 | 其他 | 公开日期 | 2024-12-31 |
发布机构 | 文号 | 公开时限 | 长期公开 |
不动产受让人郝志强申请继承被继承人郝成义的不动产,经初步审定,我机构拟对下列不动产权利予以登记,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七条及《不动产登记操作规范(试行)》1.8.6条的规定,现予公告。
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机构。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机构将予以登记。
序号 | 权利人 | 证 号 | 不动产权利类型 | 不动产坐落 | 不动产面积 | 用途 | 备注 |
1 | 张保珍、郝成义 | 晋房权证并字第F201304845 号 | 国有土地使用权/房屋所有权 | 和平北路南巷1号15幢3单元3层7号 | 56.01平方米 | 城镇住宅用地/住宅 |
太原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2024年12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