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政务公开 > 不动产登记 > 作废公告

关于作废肖玉红、高晓刚位于东岗路232号2幢3单元5层14号《不动产权证书/登记证明》的公告

时间: 2026-01-07        来源: 不动产登记中心       字号:[ ]

因我机构无法回收下列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权登记证明,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公告作废。

序号

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权登记证明号

权利人

不动产权利类型

不动产权单元号

不动产坐落

备注

1

00021320

肖玉红

建设用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

140106006006GB00017F00020003

东岗路232号2幢3单元5层14号

太原市小店区人民法院(2023)晋0105执7118号

2

晋(2021)太原市不动产证明第0104271号

高晓刚

不动产抵押权

140106006006GB00017F00020003

东岗路232号2幢3单元5层14号

太原市小店区人民法院(2023)晋0105执7118号

公告单位:太原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2026年1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