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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山西金地慧远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土地合并变更登记的公告

时间: 2024-08-15        来源: 不动产登记中心       字号:[ ]

信息索引号 分类 其他 公开日期 2024-08-15
发布机构 文号 公开时限 长期公开

山西金地慧远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有两宗相邻出让用地坐落于小店区区。宗地一领取了晋(2023)太原市不动产权第0168432号《不动产权证书》,宗地总面积为27652.7㎡,其中城镇住宅用地分摊面积23982.03㎡,使用期限至2093年06月24日止;商服用地分摊面积2664.67㎡,使用期限2063年06月24日止;教育用地分摊面积1006㎡,使用期限2073年06月24日止。宗地二领取了晋(2024)太原市不动产权第0112656号《不动产权证书》,宗地总面积为793.62㎡,其中城镇住宅用地分摊面积665.66㎡使用期限至2094年07月17日止;商服用地分摊面积73.96㎡,使用年限2064年07月17日止。现依据并自然资条〔2021〕第0019号《规划条件通知书》,该公司申请办理上述宗地合并变更登记。

上述宗地合并后,实测宗地总面积为28392.32㎡,其中城镇住宅用地分摊面积24647.69㎡;商服用地分摊面积2738.63㎡;教育用地分摊面积1006㎡。两宗地出让合同年限不同,该公司自愿放弃宗地二部分使用年限,与宗地一使用年限一致,即城镇住宅用地使用期限从2023年06月25日起2093年06月24日止,商服用地使用期限从2023年06月25日起2063年06月24日止,教育用地使用期限从2023年06月25日起2073年06月24日止。

如有异议者,请在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携带相关证件到太原市不动产登记中心提出异议申请,逾期未提出异议的,我中心将按《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办理土地合并登记。

特此公告。

 

 

太原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2024年8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