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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中国电子科技集团公司第三十三研究所土地合并变更登记的公告

时间: 2024-06-27        来源: 不动产登记中心       字号:[ ]

信息索引号 分类 其他 公开日期 2024-06-27
发布机构 文号 公开时限 长期公开

中国电子科技集团公司第三十三研究所有三宗相邻出让工业用地,坐落于太原经济技术开发区。宗地一领取了并政经开地国用(2007)第00007号《国有土地使用权证》,宗地总面积为64990.17㎡,使用期限至2056年12月30日止;宗地二领取了并政经开地国用(2009)第00007号《国有土地使用权证》,宗地总面积为119480.73㎡,使用期限至2053年12月20日止;宗地三领取了并政经开地国用(2009)第00031号《国有土地使用权证》,宗地总面积为3417.55㎡,使用期限至2053年12月20日止。

现依据晋综改自然资变更【2024】0003号《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变更协议》;山西转型综合改革示范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关于中电科第三十三所土地合宗的规划意见》,该公司申请办理上述宗地合并变更登记。因上述宗地使用期限不一致,该公司自愿放弃并政经开地国用(2007)第00007号《国有土地使用权证》的部分使用年限。

上述宗地合并后,实测宗地总面积为187888.45㎡,土地用途为工业用地,容积率≥1.1且≤2.5,建筑密度≥40%,绿地率≤20%,建筑限高≤50米(最终高度以民航意见为准),土地使用期限至2053年12月20日止。如有异议者,请在此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携带相关证件到太原市不动产中心提出异议申请,逾期未提出异议的,我中心将按《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办理土地合并变更登记。

特此公告

 

 

太原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2024年6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