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太重煤机有限公司土地合并变更登记的公告
时间: 2023-10-30 来源: 不动产登记中心 字号:[ 大 中小 ]
| 信息索引号 | 分类 | 其他 | 公开日期 | 2023-10-30 | |
| 发布机构 | 文号 | 公开时限 | 长期公开 |
太重煤机有限公司有三宗相邻出让工业用地,坐落于太原经济开发区。宗地一领取了并政经开地国用(2013)第0004号《国有土地使用权证》,宗地总面积为58852.0㎡,使用期限至2057年5月20日止;宗地二领取了并政经开地国用(2013)第0005号《国有土地使用权证》,宗地总面积为180597.68㎡,使用期限至2056年11月9日止;宗地三领取了并政经开地国用(2013)第0006号《国有土地使用权证》,宗地总面积为120616.0㎡,使用期限至2057年3月25日止。
现依据晋综示自然资变更【2023】0003号《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变更协议》;山西综改示范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关于太重煤机有限公司申请受让宗地合并的意见》和山西转型综改示范区行政审批局《关于太重煤机有限公司土地合宗的规划意见》,该公司申请办理上述宗地合并变更登记。因上述宗地使用期限不一致,该公司自愿放弃并政经开地国用(2013)第0004号、0006号《国有土地使用权证》的部分使用年限。
上述宗地合并后,实测宗地总面积为360065.68㎡,土地用途为工业用地,容积率不小于1.0,建筑密度不小于30%,建筑限高不大于25米,土地使用期限至2056年11月9日止。如有异议者,请在此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携带相关证件到太原市不动产中心提出异议申请,逾期未提出异议的,我中心将按《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办理土地合并变更登记。
特此公告
太原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2023年9月28日

